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 稽核組織

    稽核室組織與配置: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屬董事會,設置稽核主管一名綜理全公司內部稽核業務,稽核主管均列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並於每次會議提出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稽核室職掌

    內部稽核人員應隨時觀察各項作業情況反應給各管理階層,使可能發生的問題能及時控制或獲得補救,以維護各部門作業能正常而有效。其有關職能列述如下:

    一、定期或不定期檢討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度之完整性與有效性,必要時並修訂「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前項如未經審計委員會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並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委員會之決議。

    二、負責內部稽核計畫之規劃、執行與追蹤。

    三、年度稽核計劃之規劃推動與執行,據以查核及評估公司之預算、財務、業務、經營績效與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抽查資料作成稽核報告備查。

    四、日常作業異常事項之追蹤及查核。

    五、各項指定專案之追蹤及查核。

    六、稽核主管應列席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

  • 稽核範圍

    一、內部稽核之實施範圍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

    (一)帳務查核:凡有關帳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等帳簿及單據之查核。

    (二)財物稽核:有關公司現金、有價證券、票據、存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等財物之盤點、抽點等事務之查核。

    (三)經營檢核:有關公司之營業、人事等經營管理及法令規章執行檢核。

    (四)採購稽核:各項資產之購入、比價、議價、驗收等過程之調查與評估。

    (五)預算稽核:年度營業計劃或預算執行之調查與評估。

    (六)其他事項:各種懸記帳項之追蹤處理,各部門工作績效、其他有關內部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之調查與評估,及奉董事會命令就特定案件之稽查。

    (七)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據以檢查公司及子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除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陳核外,並應定期追蹤作成追蹤報告,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八)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內部控制自行評估報告,併同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九)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應將各子公司納入內部稽核範圍,按年度稽核計畫執行稽核作業;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覆核各子公司所陳報之稽核報告或內部控制自行評估報告,並追蹤其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二、本公司內部稽核之重點項目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辦理,稽核之作業循環項目如下:

    (一)銷售及收款循環

    (二)採購及付款循環

    (三)生產循環

    (四)薪工循環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

    (六)投資循環

    (七)融資循環

    (八)研發循環

    (九)電腦化資訊系統循環

    三、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除包括前條對各種交易循環類型之控制作業外,尚包括「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八條規定之控制作業,並規範於本公司「其他營運管理制度」以明確規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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